洞头:1+X协同监督 合力纠治"四风"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劳动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忙碌了起来:他们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的智能车辆管控系统,通过分析4月30日0时至5月4日24时的8000多条行车数据,筛选出疑似违规使用公车线索,再由工作人员逐个比对核实,最终将疑似问题线索移送洞头区纪委监委。
自洞头区探索建立“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的“1+X”协同监督机制后,该区各职能部门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的积极性越发高涨。得益于该机制的实施,今年以来,洞头区的作风监督开展得如火如荼,一条条有价值的“四风”问题线索被相继发现,建立起了各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动联合、共享监管成果的监督格局。
时间拨回到2021年年底。“随着‘四风’查处力度加大,‘四风’逐渐发生隐形变异,有的借助互联网支付平台收受礼金,有的为逃避监管虚开发票在公账上报支,有的利用企业内部食堂或以家宴形式违规接受宴请……”在汇报2022年工作思路时,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汇报了当前该区作风监督的难点痛点。
“我们要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方式,延伸监督范围、提高监督精度、优化监督效率。”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针对监督力量分散、手段单一、渠道狭窄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优化路径。“职能部门有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把监督力量沉下去,把监督实效提起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做了充足扎实的调研后,作风建设“1+X”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便应运而生。
“‘1+X’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中协同的职能部门是关键,让他们从‘要我监督’到‘我要监督’,就要明确其责任分工。”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为了提高监督合力,该区纪委监委认真梳理了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上的职责内容,再配套建立定期督查、定期移送、会商会办三项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扛起行业管理职责,将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把监管交给职能部门,并不是说纪检监察机关变成了‘躺平式’监督。”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所谓“1+X”就是让监督更聚焦更锋利,纪委是“1”,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协调抓总的职能;职能部门就是“X”,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履行主体责任,既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监督格局。
“1+X”是“纲”,那么定期督查、定期移送和会商会办就是“魂”。该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督促职能部门定期督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通过会商会办对各职能部门做好再监督,通过“一月一报送”及时收集研判问题线索;整合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及各协调联动,推动问责精准规范。
“‘1+X’协同监督机制实施后,我们定期把检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处理,问题整改更有震慑力度,推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该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直言道。
据统计,今年以来,各职能部门在“1+X”专项督查中,共发现问题18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提出意见建议9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13人。
(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204/t20220420_5958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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