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晚饭后至酒驾被查,这段时间你去了哪里,请如实回答。”
近日,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纪工委收到区纪委监委移送的某企业党员齐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线索后,立刻成立了审查组并对齐某某酒驾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审查组成员在仔细核对材料时,意外发现齐某某晚饭结束的时间是晚上8点多,而酒驾是在第二天凌晨被查的,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齐某某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一系列行踪都未交代清楚。审查组成员心生端倪,立即对齐某某开展了“走读式”谈话,深挖细查隐藏在酒驾背后的问题。
谈话过程中,齐某某支支吾吾,叙述前后不一,甚至有点避重就轻。当办案人员将一叠消费清单放在齐某某面前,表示“一晚上消费这么多金额显然不合理”后,齐某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当天晚饭后,一行人又去了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并接受了异性有偿陪侍服务。据齐某某交代,前往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还有一名党员黄某某,依据齐某某提供的线索,小沙街道纪工委立即对黄某某进行党纪立案。
近年来,定海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四查清”“两监督”,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
定海区纪委监委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预警等手段,定期比对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防止漏网失究。定海区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组织部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报送、办案协作等沟通联系机制,督促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对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及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部门。今年以来,定海区纪委监委已受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59件,对53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
“我觉得自己只喝了一点点酒,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没想到这么一回就被交警查到。我身为党员,身为企业的车间主任,给大家带了不好的头,在这里深刻检讨。”日前,岑港街道纪工委对辖区内某有限公司党员何某某立案,并对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在该企业党支部大会上,何某某剖析了自己的违纪行为,并作出深刻检讨。
“这家公司一直是岑港街道两新企业优秀代表,其发展离不开优秀党员的引领。在发生何某某酒驾案后,街道纪工委第一时间上门与该企业党支部书记对接,要求其在企业党支部会议上通报何某某违纪事实,把警示教育开到车间一线,做好酒驾醉驾的‘后半篇文章’,让更多的党员能引以为戒。”岑港街道纪工委书记周超超说道。除此之外,定海区纪委监委要求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把警示教育下沉到一线,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和自觉性,如白泉镇纪委督促该镇党员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要求党员自重、自律、自爱,形成长期自觉行为。
为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定海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点,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突出高发的单位,通过约谈提醒、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强化主体责任单位的监督制约。
此外,为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定海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格把关、“模拟会诊”、提级办理等方式,做实跟踪督办,有力提高酒驾醉驾案件办理质量和执纪执法精准度,让其背后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204/t20220415_5931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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