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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勤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未经批准出入国境;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信贷客户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由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贷款审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拟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帮助,从中获取股权上市溢价利益,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滥权妄为,以权谋私、以贷谋私,以权换股、以股谋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给予张勤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201/t20220114_8378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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