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 | 着力构建全方位干部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图为4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董永进 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不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思想引领与完善内控机制相结合,实现全员监督
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组长始终把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经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全组干部拧紧思想“总开关”。组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年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报告个人履职、廉洁自律以及重大事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体制机制。明确组长为干部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室负责人对本室干部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负责组内干部监督日常工作。明确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纪检干部,与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一同部署、合并开展。监督机制和责任体系的确立,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实现了组内干部和教育部直属非中管高校纪检干部监督全覆盖。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印发组内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调干部监督工作要突出政治监督,明确将遵守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等方面作为监督重点。以该实施办法为基础,结合实际出台进一步严格纪律规矩、规范日常行为的要求。针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督促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围绕检举控告处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涉案款物保管处理、纪检监察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办案用车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
着力规范约束权力运行,实现全域监督
查找廉洁风险点,筑牢“防火墙”。紧盯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重要权力,查找出13类23个风险点并研究提出5条共性防控措施和33条针对性措施。对涉及教育部直属系统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面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复盘查处的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原因并逐例对照组内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问题,防患未然。
严格问题线索处置,防止“灯下黑”。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程,优化组内干部检举控告处理工作流程。对涉及组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及时报干部监督室,涉及本组其他干部的信访举报直报组长,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严肃处置。结合核查工作,对组内有关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醒,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持续释放严管信号。
加强日常监督,当好“质检员”。承担案件监督管理职责的纪检监察室定期对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进行核对,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开展案件评查、线索处置情况评查及“回头看”,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提高审查调查、审理工作质量。
坚持跟踪回访,敲响“回音壁”。在了解被问责或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认错悔错态度的同时,嵌入干部监督工作,询问其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及之后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与重要涉案人有私下接触、是否存在侵害被调查人权益等情况,坚决防止出现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以及在监督执纪执法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推动构建“四结合”监督体系,实现全方位监督
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帮助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练就过硬本领。组长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座谈会,针对年轻干部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对夯实纪律规矩意识、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提出要求。组领导经常与分管室的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督促相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与工作执行力相结合。把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要点情况作为干部表现的重要“观测点”,对因个人敷衍应付等原因导致进展缓慢的及时批评教育、责令纠正整改,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作出调整或组织处理。
与重要时间节点提醒相结合。在年节休假前等关键节点,组织全组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过节的相关要求、传达通报曝光案例,提前打好“预防针”,严防“节日病”,节后全组干部需自查并主动报告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与机构、人事调整相结合。根据风险防控需要,适时调整组领导分工、内设室职能,对同一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干部进行轮岗,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隐患。专门设置审理室,强化对组内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和质量的审核把关。组内干部提拔使用时主动听取教育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人事部门意见。
督促教育部直属非中管高校纪委履职尽责,实现全系统监督
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会同教育部党组每年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举办教育部直属系统纪检机构负责同志培训班,对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铁军提出要求,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督促并指导高校纪委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不断提升运用党规党纪和政策策略的能力。
协助选优配强高校纪委干部。通过提前介入、查看档案、延伸了解、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对拟任纪委书记人选进行全方面了解,重点考察其是否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按照规定及时将教育部直属中管高校纪委副书记纳入监督对象,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逐一建立廉政档案。对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干部近亲属在本校就读、就业情况调研,提出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意见建议。
加大处理问责力度。稳妥处置涉及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及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对函询回复的情况抽查核实。特别是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纪委书记,在处置相关线索的同时深入学校纪委开展调研,通过多方面情况相互印证、比对,提高研判精度。
(作者吴道槐,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5月19日理论周刊第7版)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gongzuoyanjiu_0523/109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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