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优势 做细做实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刚收到处分决定那段时间,我感到很羞愧,思想包袱很重,总躲着同事。后来我的教育帮带人经常找我谈心谈话,使我从沮丧中走出来,转变了心态,重燃了工作热情……”日前,泸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一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该名干部向回访组讲述了自己重拾信心的过程。
泸水市纪委监委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回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必修课,出台了《泸水市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教育帮带、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包袱、改正错误、调整心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2021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40人次,实现受处分人员全覆盖。
为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市纪委监委在此次集中回访中更加注重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监督与回访教育相结合,由案件审理室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成回访组,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了解掌握的回访对象个人情况和违纪事实各方面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因人因事施策、精准分类回访,着力提高回访教育实效。
除了与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谈话,回访组还通过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以及与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教育帮带人和其他干部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知错改错、工作表现、思想动态情况,汇总归入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档案。
同时,回访组在回访结束后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回访登记表,在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协作,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参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跟踪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加强关心关爱,帮助受处分人员真正用心用情投入工作。(杨建丽 尹秀琳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530/109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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