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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两回访"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发布时间:2022-06-1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你们还我清白,自从单位召开澄清保护会后,我一直压抑着的心情一下子如释重负。”6月6日,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上个月刚进行过澄清正名的该院法官汪某某进行个人“暖心回访”,汪法官倍加感慨,“有这样的澄清制度才能真正让受到失实举报的法官卸下包袱、消除顾虑,我们法官办案子也不会因此而寒心了!”

  此前,汪法官承办了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胡某、陈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诽谤罪等被法院立案审理并判决。判决后,胡某、陈某的亲属因不服判决,意图通过信访举报的方式来要求区人民法院撤销判决结果,同时还声称要追究该案审判长汪法官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收到相关信访举报件后,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立刻行动起来,对信访件中提到的问题线索展开深入调查核实,历时一月对其反映的枉法裁判问题查否,并积极着手为汪法官澄清问题,消除不良影响。

  此次“暖心回访”是该区纪委监委根据宁波市纪委最新要求,今年来第一次开展的澄清回访,也是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要求提升澄清效果所开展的一次生动实践。除“暖心回访”外,该组还按照相关规定对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相关科室分管领导等与被澄清人今后工作息息相关的“关键人物”开展“效果回访”,真正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同志鼓劲撑腰。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已为7名像汪法官这样的受到不实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相关“暖心回访”加“效果回访”的“两回访”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中。

  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奉化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着力解决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中存在的导向不够精准、效果不够明显、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于今年5月专门印发《关于开展澄清工作“两回访”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澄清回访的具体流程、时间、方式及内容,建立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负责,承办检举控告件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实施的分工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澄清工作效果。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每季度对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澄清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评估,通过对被澄清对象的现场“再回访”、电话“再抽查”等方式推进“两回访”工作落细落实。

  “两回访”不仅适用于当下,还“溯及既往”。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2022年之前本单位办理的澄清正名案例按50%的比例进行“两回访”,对被澄清人的个人思想动态、工作态度、职务职级变化等方面进行询问,在跟进澄清效果的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澄清工作打好基础。“组织不光帮我澄清了问题,还帮助我改进工作方式,鼓励我继续大胆作为。”该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在对既往澄清件抽查“两回访”时,被澄清人林某某难掩对组织的感激,林某某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工作效果非常好,单位同事加深了对林某某工作认真负责的印象。

  “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为遭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不仅是对涉事干部个人作为的肯定与支持,也是对其他有作为、有担当干部群体的精神鼓舞。”奉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更加主动作为,设立‘个人申请绿色通道’,不光要第一时间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更要确保被澄清对象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不受不实信访举报影响,切实提升澄清效果,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6/t20220607_6230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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