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发布时间:2022-06-19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月16日举行的记者会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于6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继续审议黄河保护法草案等7部法律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开展的又一项流域综合立法。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黄河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从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等九个方面作出修改。其中,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规定黄河保护省级协调机制,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在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方面,明确在禁渔期内禁止在黄河流域重点水域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开展流域综合立法就是要针对流域上、中、下游的自然条件、发展状况、保护要求的差异,加强统筹,提高保护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记者会介绍,草案二次审议稿根据黄河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在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比如,对黄河干流和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要求加大保护力度,禁止在黄河上游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矿、采沙、渔猎等活动,维持河道、湖泊天然状态;加强中游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支流源头区的水土流失预防,加强砒沙岩区、多沙粗沙区、水蚀风蚀交错区和沙漠入河区等生态脆弱区的保护和治理,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健全瘀地坝建设、管理、安全运行制度;下游地区,要求编制和实施黄河入海口整治规划,加强河口治理,开展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修复等。
记者会还介绍了体育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206/t20220617_56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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