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向激励彰显正向效应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许村岗村党支部书记肖某明作出工作报酬扣减30%的调整……”日前,杞县竹林乡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许村岗村党支部书记肖某明工作报酬扣减事宜。
今年4月,肖某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竹林乡党委依据《杞县纪委监委关于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与工作报酬挂钩衔接的实施办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理。
“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少数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对当事人触动较小,以至于无关痛痒、屡查屡犯。”杞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唐俊伟介绍道,基于此,为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我们根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该办法。
该县纪委监委将党纪政务处分与工作报酬挂钩衔接适应的对象明确为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及上述组织的财务人员和其他协助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依据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轻重程度,划分6个档次扣发工作报酬,同时与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使其经济上受损失、荣誉上丢面子、发展上受影响。
“我们每月制定《惩戒交办清单》,将涉及各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交办各乡镇党委、纪委,确保照单处置,足额扣减。”杞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世伟说。
为确保落实制度不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以严格监督促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做好日常监督,推动当地财政部门根据所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影响期逐月扣除其工作报酬。该县纪委监委进行专项监督,每半年对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核查受处分人员名单以及扣发工作报酬金额,看工作报酬是否扣减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旦违规违纪不但会受处分还要扣减工作报酬,既丢面子又受损失,真是悔不当初啊。今后我一定把纪律和规矩放在第一位,踏实工作,带领村集体更好地发展。”许村岗村党支部书记肖某明懊悔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已有69名村(社区)党员干部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被扣减工作报酬,涉及金额28.64万元,有效增强了处分惩戒的实效性。(徐超)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8163b9accf994a8197c8c34f4a8b4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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