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工作中党员有哪些权利?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16180?ClassId=661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 >>下一篇: 什么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凡提四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