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委:“两个清单”“三项制度”激发新时代干部在闯新路中勇挑重担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贵州党建云 作者:佚名
为推动《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落地落实,绥阳县委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立足干部实情、聚焦工作实绩、树立实干导向,变革求新,在干部工作上率先大胆闯、大胆试,探索建立干部表现“正反”两项清单和激励担当作为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全力引导干部勇于推进改革创新,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建功立业。
干部识别清单化,解决选准用好“难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制定《绥阳县领导干部“两项清单”实绩评价制度(试行)》,实现“两项清单”对全县干部的全覆盖,有效解决精准研判干部政治素质以及“干没有干、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的问题。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干部分工情况、工作受各级各类通报、约谈、考核以及遵守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正向清单”和“负向清单”,让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完成情况在“两项清单”上“现形”, 为选人用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实绩关、廉洁关提供依据,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的干部“浮出水面”,切实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能上能下具体化,着重治好能下“痛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立足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绥阳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督导“指挥棒”作用。明确了优先考虑提拔使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情形,同时,对在年度政治素质考核、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为“差”等次或工作表现不好等情形的,按程序对相关干部予以降低职级等处理,让干部在工作考核和工作督导中有压力,变被动工作为主动作为,营造争先创优的干事氛围,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
及时奖励明确化,打通激励干部“堵点”。将及时奖励作为激励干部的重要抓手,有效解决干部激励手段过于依靠选拔任用而导致的激励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宽、效果有限的问题。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立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制定《绥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紧扣激励干部在党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中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明确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十二种情形予以及时奖励,用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保障、撑腰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251015/1645583116193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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