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流程监督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年初,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部分被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存在认识误区、决策程序模糊和部分派驻机构定位不够精准等问题,三门县纪委监委以县委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细化了22个监督重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全过程、常态化监督。自《通知》发布以来,三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收到被监督单位会前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58项,共派员出(列)席会议96人次,提出监督意见62条,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个。
线上报备事前做好评估
6月17日,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线上管理平台,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提交了沿海工业城兴港大道设计招标事项的议题、方案和相关政策依据资料,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预审材料完备后,出具了同意上会的意见。
为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门县纪委监委开发应用“三重一大”事项线上管理平台,明确要求各监督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便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掌握情况,准确把脉、有效监督。对不按时事先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及时向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或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通过事前报备,我们可以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充分研判,从而在被监督单位开会决策时,根据决策情况适时提出建议,保证会议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中监管“贴身”纠正偏差
6月9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翟银娟参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在讨论到6个乡镇(街道)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确定事项时,翟银娟叫停了首先表态的该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的发言,提醒其注意“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遵守议事规则。
对同意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被监督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对照各单位“三定方案”,聚焦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议事过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有无如实记录等情况。同时,对决策事项存在风险漏洞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此前,县环境公司收取水费时,对因地面沉降、渣石下压等原因导致的水管漏水问题,采取“一刀切”处理办法,由公司和用户各承担50%的损失,导致用户不满。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通过线上审阅和线下参会的形式,提出落实抄表人员责任、查验原因核实取证、用制度固定类似问题处理意见等合理化建议,督促推动县环境公司科学决策。
事后督查动态跟踪问效
“校园绿化养护招标会议纪要中只有决策结果,没有集体讨论研究的决策过程,参会人员也未逐一表态发言,明显不符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应重新上会研究。”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在查阅三门技师学院会议纪要时,发现该学院的校园绿化养护招标流程不合规,当即约谈学院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提醒。
除了把关决策上会外,派驻纪检监察组还以专项检查的形式着力做好事后跟踪监督,适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加强对各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并完善制度机制。不久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发现因驾驶员随意顶班导致安全作业风险等不规范现象,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在“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检查中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该单位车辆管理事项提出监督意见。随后该局完善了《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管理办法》,实行车辆、驾驶员、加油卡捆绑一体制度,对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门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205/t20220524_6152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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