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情况

  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发布

  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崔晓丽)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会上,最高检发布了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情况。

  该批指导性案例共四件,分别为: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何某贩卖、制造毒品案。

  陈国庆介绍,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毒品犯罪基数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型毒品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型毒品对身体机能损害大。吸食新型毒品可以在短时间内使人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连续使用会造成大脑神经细胞严重损伤甚至退变。二是新型毒品具有成瘾性。三是新型毒品衍生犯罪危害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麻醉等功效,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四是新型毒品花样繁多,有的被伪装成饼干、巧克力、饮料、电子烟等,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强等特点,引诱青少年吸食服用。

  发布会透露,针对新型毒品犯罪,检察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治理,不断提升惩治效果。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余人,其中,起诉涉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犯罪15万余人;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同时,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河南赵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与公安部挂牌督办了“2021-96”等多起重大新型毒品案件;推动有关部门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发函国家禁毒办,推动相关部门对氟胺酮等18种物质进行列管。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新型毒品以及利用新型毒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检察机关依法予以严惩。

  陈国庆介绍,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新型毒品犯罪,为提升毒品问题治理效能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6/t20220625_5609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