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武进区:涉企社矫对象请假审批有了快捷通道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夏丹 谈小锋)“眼看着复工复产,外地的业务一单接一单,多亏你们帮我解决了请假的大问题,让我的企业活过来了!”日前,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辖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时,老吕拿出一沓订货单展示给检察官看。
老吕经营一家锻造公司,年产值达到7000多万元。2019年,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老吕被宣告缓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公司生产经营需频繁跨市,老吕担心因经常请假影响表现评估,放弃了不少生意,这也导致企业一度陷入困境。
“正在这节骨眼上,检察官打来电话,重点给我介绍了请销假制度,这真是及时雨。”老吕按照检察官指点,立即备齐资料,向司法所提出请假申请,在1天之内就办完了手续。
武进区民营经济活跃发达。为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管和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武进区检察院主动联系区司法局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辖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真实经营情况、外出经营请销假等方面的诉求,于2020年11月共同出台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实施条例的会议纪要》(下称《纪要》),探索用人性化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方式解决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营问题。
《纪要》提出,综合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案情、矫正期间的表现、企业经营情况、请假需求等事实,认定是否适用审批“绿色通道”,同时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与事由、申请方式、审批流程以及请假模式等进行细化。例如,像老吕这样需经常性跨区往来工作的人员,经司法局批准,可按季度或半年度审批。同时,武进区检察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将批准外出的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采取电话联络、实时视频等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并委托目的地司法局协助管理,保证“出得去”也“管得住”。
自《纪要》实施以来,武进区共审批办理176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因生产经营临时赴外地请假申请,无违法审批外出、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19_560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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