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山区: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圣囡 金鹏)“你们还小,未来的路还长,希望你们能吸取这次的教训,今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日前,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泰山景区司法分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在巡回检察中,检察官现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帮教谈话。
据了解,泰山景区司法分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制矫正计划。比如,“对女性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减少她们的消极情绪,帮助她们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形成良好心态,提高调适能力。”泰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世康介绍道。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真监督’。检察监督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凸显了治理的柔性。”巡回检察中,人民监督员陈静深有感触地说。针对今后如何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陈静提出建议:“社区矫正工作应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结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便利,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起到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效果。”这一建议得到了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反馈:相关工作已经展开,该院将充分吸纳意见,努力为涉企社矫对象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此次巡回检察围绕社矫对象入矫、宣告建档、日常请销假、劳动学习、动态监督、谈话走访、到期解矫等开展全面检察,让人民监督员不仅仅停留于巡回检察工作的流程表面,更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认识,也让我切实感受到检察官司法为民的情怀。”人民监督员韩旭在活动结束时表示,“希望多多参与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5/t20220530_558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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