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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个性化矫正方案救活企业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王洋 郭乐)“检察机关肩负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任,尽可能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近日,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熊楷回访社区矫正对象鲁某时中肯地说。

  时间回溯到2020年9月,天门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为提升设备生产效能,在缺乏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测试,后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案发后,鲁某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同年12月6日,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随即,鲁某在天门市岳口司法所监管下接受社区矫正。

  2022年1月,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该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发现,鲁某经营的企业属市重点帮扶企业,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经常到外地签订合同、拓宽销售渠道等,且该企业目前正在新建厂区,急需招聘工作人员扩大生产。如其无法跨市县开展经营活动,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状况,企业资金流动压力也会增大。

  为了企业能够“活下去”,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检察官熊楷主动联合该市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鲁某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具体举措。

  2月,该院牵头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与社区矫正监管部门就保障涉市场主体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鲁某申请经常跨市县活动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切实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减压减负。

  此后不久,在社区矫正监督部门开展的“点对点”招工就业活动中,鲁某所在企业响应号召,对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并拟录用唐某等6人。

  如今,鲁某全身心投入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合规经营,使面临“瘫痪”的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销售额也大幅增加。

  “始于办案,但绝不能止于办案。我们通过办理此案,实现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与护航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有机统一。”熊楷高兴地说。

  (原标题:一个工作日办结社矫人员经常跨市县活动审批程序 个性化矫正方案救活企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5/t20220513_556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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