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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城郊地区:巡回检察组走进监狱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巡回检察组成员与罪犯谈话张凌霄摄

  (记者王玲 通讯员彭云杰)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两个巡回检察组完成对两所监狱的现场检察工作。这是《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出台后,沈阳市开展的首次常规巡回检察。

  今年2月中旬,城郊地区检察院决定由4个业务部门组成2个巡回检察组,选派1名副检察长和1名三级高级检察官担任组长,分别对沈阳第一监狱、第二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

  前期,各巡回检察组组织全体成员对《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结合两所监狱各自特点、以往发现问题和提前调取审查的相关卷宗材料等,巡回检察组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向监狱送达巡回检察告知函,委托监狱在监管场所张贴巡回检察公告。

  巡回检察期间,巡回检察组成员白天深入罪犯生活、学习、劳动等场所进行实地检察,开启检察信箱查看信件,与监狱干警、罪犯进行谈话以及调看监控实时录像等;晚间审查罪犯计分考核、奖励、处罚等材料,对信件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复听亲情电话录音和回看监控视频录像等。

  巡回检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行日总结和日调度,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方向,并于近日进一步梳理总结问题,制作相关反馈意见和法律文书,统一向被巡回检察监狱反馈送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4/t20220401_5531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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