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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公开听证促7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是林某,等会儿我来缴罚款……”3月29日下午,曾是一家卡拉OK厅老板的林某拨通了浙江省苍南县法院执行局的电话,表示愿意缴纳罚款本金。这一结果让经办法官有些意外。更让法官没想到的是,那天,还有6名被行政处罚的小老板也主动缴清了罚款本金。

  这一切与当天上午苍南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听证会有关。

  一起11年前的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3月,一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书递到了苍南县检察院。写信人林某曾在苍南县经营一家卡拉OK厅,她在信中反映法院执行局冻结了她的银行账户,认为11年前的一起行政处罚有失公平。“真实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看完申请书的承办检察官心生疑问,第一时间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联系,并调取行政执法卷宗查看。

  原来,2010年11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林某经营的卡拉OK厅没有配套防治污染设施,而且没有经过验收就擅自投入营业,于是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林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致使产生罚款滞纳金。

  “这几年因为疫情影响,卡拉OK厅已经不经营了,如果再缴滞纳金,我的生活都过不下去了。”林某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请求减免罚款和滞纳金。

  为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在仔细研究行政执法卷宗后,现场查看了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察官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在执法调查及后续的催告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释法说理,加上林某欠缺法律知识,不理解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所以对履行处罚产生抵触情绪,不缴纳罚款直至产生了滞纳金。

  同类案件还有6例

  林某的情况是个例吗?是否还存在类似因缺乏充分的释法说理导致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在办理林某案的同时,检察官从法院进一步调取了长期没有执行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发现全县还有6起因当事人对处罚产生抵触情绪、不缴纳罚款而导致产生滞纳金的案件,而这些受到处罚的经营者均是五金修理店、搪瓷厂、造纸加工厂的小老板,时间跨度最长的已达13年。

  “处罚不是目的,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才是终极目标。当前更要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丢了员工饭碗的情况发生。”苍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峰了解完情况后,专门叮嘱办案检察官。

  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7起案件的当事人都已经关停了原本的企业,违法结果已经消除,而且疫情影响之下这些小老板经济压力都不小。为从根本上化解行政纠纷,同时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该院与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决定就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加罚的滞纳金能否减免等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7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3月29日上午,苍南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与林某等人行政非诉执行争议纠纷案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争议点,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出示证据,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意见。经过现场释法说理,解释环保法规及相关行政处罚规定,林某等人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理解了环保法规等法律规定,并详细说明了当前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申请从轻处罚,减免罚款额度。“该缴的罚款我们一定缴,今后好好学法守法,不再去做违规违法的事情。”林某等人说道。

  “法律不保护沉睡人的权利,但法律也不强人所难,申请人长期没有行使自身权利有行政机关释法说理不足的原因,再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申请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因此建议行政机关免除处罚的滞纳金。”苍南县人大代表陈李冬在听证会上发表意见,其他两名听证员也一致赞同。

  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免除滞纳金。行政机关当场表示将充分考虑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依法作出减免7起案件共13.5万元滞纳金的决定。至此,7件困扰当事人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了有效化解。

  “会后我们马上就去缴纳罚款,然后继续做好企业回报社会,我们一定会依法经营的。”7位老板当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检察官表态。

  听证会后,7人立即联系法院执行局,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玉堂 潘玲玲)

  (原标题:听证会后,7位老板缴清了罚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4/t20220413_553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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