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益诉讼让群众安享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库车市检察院检察官调查乡村公示栏中居民信息保护情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
关键词
公共利益归根结底是人民的利益,守护公共利益就是守护人民的利益。去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在良好环境、食品安全、出行安全、消防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库车市检察院:120个行政村撤换了公示表
“检察官你看,我的名字、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全都在这个公示名单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公示栏获得我的全部信息。”一个月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乌恰镇蔬菜新村的热合曼·卡德尔老人,把自己的一件忧心事告诉了前来走访的库车市检察院检察官。
2022年5月,库车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蔬菜新村村级公示栏里公示的该村养老金、残疾人补贴、“雨露计划”助学补贴、困难群众过冬补贴的发放花名册,对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均未作去标识化处理,全部信息赫然在列。
发现该问题后,库车市检察院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对全市各乡镇进行检查,办案检察官发现大部分乡镇、村对群众信息进行公示时均未隐去关键信息,存在较大的信息泄露风险,将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的危险之中。走访中,各族群众特别是乡村中老年群体对信息泄露问题不堪其扰,纷纷向检察官反映:“我们经常接到各种骚扰电话,不是推销产品就是理财服务,还有的一听就是诈骗,他们知道我们很多信息,这可怎么办?”
通过询问乡镇、村工作人员,检察官发现他们普遍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知晓率较低。检察官认为,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实施,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同时应当限定公示时间,到期后及时撤回公示。各乡镇按照要求对领取补贴、缴纳费用的信息进行公示,是接受监督、公开公正的具体体现,但应符合法律要求。
库车市检察院针对个人信息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向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12个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督促各行政村进行整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过期公示信息及时清理,对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进行部分隐匿处理,确保群众个人隐私不被泄露,增强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12个乡镇政府立即开展整改工作。6月,库车市检察院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确认各乡镇组织开展专项培训12场;各村负责“三务公开”的党建干部重点学习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对信息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作出明确要求;120个行政村对公示栏内不符合规定的170余张公示表进行了撤换,对公示内容中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进行部分字符隐藏。
库车市检察院还针对农村中老年人易遭遇电信诈骗的问题,在各乡镇开展“保护个人信息,谨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8场。检察官紧密结合刷单诈骗、领奖品骗取个人信息等典型案例,对什么是敏感信息,如何在确保公示效果的同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讲解,号召群众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提高防范意识,守住“钱袋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饮水机贴上“体检表”
6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看到每台现制现售饮水机都贴上卫生许可证、水质监测报告、消毒记录表等内容的“体检表”,检察官们感到很欣慰。
去年6月初,水磨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走访辖区20多家设置现制现售饮水机的小区,发现了很多安全问题。部分机器选址不规范,周边10米范围内有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处;有的自动售水设备出水口未设置安全防护门,不排除有蚊虫飞入或昆虫爬入的可能。有的经营者未公示《卫生许可批件》,设备机身也没有公示相关经营信息,一旦出现饮水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维权;有的经营者对水质没有定期检测,且对设备维护情况、滤芯更换情况等缺乏相应记录台账;还有一些设备的销售人员、维护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期。
针对上述情况,水磨沟区检察院深入调查问题成因,走访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饮用水设备经营者,并就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问题与水磨沟区卫健委进行沟通协调。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反映,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新生事物,法律法规对其监管没有明确规定,存在监管困难。
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其他区(县)也存在现制现售饮水机缺乏监管问题,水磨沟区检察院立即将相关调查和沟通情况向市检察院进行汇报,建议两级院联合召开听证会。
2021年6月25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和水磨沟区检察院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区卫健委负责人参会,由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进行监督。会上,听证员均表示,饮用水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市、区卫健委负责人均表示,会采取积极行动,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监管范围。
7月26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向市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市卫健委督促各区(县)卫健委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日常监管,同时尽快出台管理办法,为管理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提供依据,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以来,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检察建议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共监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销售点16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市卫健委还着手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今年2月28日,经乌鲁木齐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会研究论证,该管理办法已被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检察院:残疾人告别出行难停车难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对前期部署开展的无障碍环境设施专项监督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他们发现,之前盲道被阻断、破损以及经营性停车场未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残疾人群体出行、停车都不是难事儿了。
2021年,克拉玛依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致力于保障残疾人权益。同年8月,该院接到部分居民反映,称辖区内多路段盲道存在被占用以及砖块破损严重等问题。收到线索,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分组对市区主要道路进行了现场查看。检察官们顶着烈日,对各路段进行拍照取证,发现白桦路西侧吉祥苑公交站、康城幼儿园东门路东侧路段等7处盲道被窨井盖、隔离墩阻断,六中环岛、新兴路南段路东侧等路段3处盲道被共享单车、汽车侵占。经过研判,该院决定立案办理。
同年9月,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盲道开展排查并及时整改和维护。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改,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目前已经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行政部门还举一反三,对城市市政主干道路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8处。
随后,克拉玛依区检察院走访了区残疾人联合会。座谈交流中,联合会工作人员表示,在该会登记的拥有驾驶资格的残疾人有300余人,他们驾车外出办事时,总会遇到停车难的问题。检察官查阅《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每一座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数量都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2%,且至少应当设置1个无障碍停车位。而走访中,检察官询问保安或停车场管理员,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管理的停车场有没有无障碍停车位。对城区大型商超、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10余处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摸排后,该院决定对这一线索立案审查。
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向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对设置不符合要求的15处停车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为残疾人群体新增共计81个停车位。“我们会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纳入申请经营性停车场的审批项目中,并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力度。”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头上的“飞线”不见了
“大伯,您这样私接电线充电很不安全,要是电线过热着火可就麻烦了。咱们应该把车推到公共充电桩那充电。”6月初的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某社区走访,看到有居民正准备从家里接电线出来,检察官立即上前阻止,开展法治宣传并提示小区公共充电桩的位置。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抓前端,治未病”,沙依巴克区检察院自5月20日起开展了以整治“飞线充电”为主题的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
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多个社区,听到居民反映,之所以出现“飞线充电”,主要因为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为省事、图方便私拉电线;另外,一些小区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甚至完全没有充电设施,物业又不管,居民只能“自给自足”。
收集固定证据后,办案检察官又对近年来公开报道的居民区安全事故进行了分析,发现几乎所有事故发生前都已存在安全隐患,因未得到及时重视、整治,最终酿成安全事故。据此,沙依巴克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设施配套,从源头上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共立案“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案件10件,占用、阻塞消防通道案件5件,共制发检察建议15份。其中有3份检察建议发出的当日,相关社区便与该院对接,社区工作人员与检察官联合走访,实现即查即改。其余单位及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高度重视,组织社区及物业等单位部署整改。
整改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飞线充电”情况做到主动告知、及时提醒、协助清理,采用张贴警示牌、印发消防安全须知等方式,让居民深刻认识到“飞线充电”危害大、消防安全靠大家。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还增设了集中充电装置,解决群众充电难问题。不少居民向回访的检察官表示,近来小区环境整洁了许多,主要是因为头上的“飞线”不见了。
玛纳斯县检察院:设备人员已到位 食品安全有保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农副产品物流园批发市场进行“回头看”,看到市场已建立检测室,配备了快速检测农药、兽药残留的基础设备,专业检测人员也已到位,确认检察建议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毕。
同行的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负责人说:“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的具体责任,坚决不让残留农药、兽药‘走上’百姓餐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021年5月16日,在玛纳斯县农副产品物流园批发市场,某批发店销售的100千克鹌鹑蛋被抽检为不合格。该批鹌鹑蛋系从乌鲁木齐市某鸡蛋经销部购进,已在玛纳斯县范围内售罄,造成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鹌鹑蛋为什么能进入市场销售?玛纳斯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经过仔细调查,发现县农副产品物流园批发市场开办者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该批发市场自开办以来无农药和兽药残留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进入市场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农副产品未进行抽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此外,该县其他两个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也存在类似问题。
今年2月,玛纳斯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处理农副产品物流园批发市场的违规问题,并对全县其他市场进行清查。送达检察建议前,该院还对全县商超、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解答经营者遇到的食品安全法律问题。“感谢检察院组织的这场培训,让我把好多问题都弄明白了。回去我们马上研究整改方案,以后严格依法经营。”县农副产品物流园负责人表示。
收到检察建议后,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着手落实,组织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召开会议,签订承诺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安排市场经营者到外地批发市场观摩学习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同时,该局加大对各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市场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全县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或者成立检测机构、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或者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入场农产品进行抽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昭苏县检察院:对“垃圾坑”问题来一次“回头看”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喀拉苏镇巴斯喀拉苏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站在山坡上,看着眼前的沟渠绿草茵茵,溪水清澈流淌,村民萨依拉说:“以前这沟里到处是垃圾,因为离我家近,刮风时我在家都能闻到臭味。现在完全变了样,也没怪味了,我和邻居们都很高兴。”
今年年初,昭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巴斯喀拉苏村居民区旁边有个“垃圾坑”,里面堆着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和动物粪便。垃圾长期处于露天状态,散发着难闻气味,也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扩散措施,起风时垃圾和异味四散,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还有居民反映,因此处距离山林较近,夜间常有狼到垃圾堆来觅食,危及居民人身安全。
针对这一线索,昭苏县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通过走访居民和村委会,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此处以前因修路挖取土方造成地势较低,经过雨水、溪水长年冲刷形成现在的土坑。一些群众,将生活垃圾和病死的牲畜扔到里面,日积月累就成为“垃圾坑”。曾有居民反映过这个问题,镇政府和村委会也专门进行过环境保护宣传,但效果有限,没有解决问题。
昭苏县检察院认为,喀拉苏镇政府和巴斯喀拉苏村委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使“垃圾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该院向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垃圾坑”进行综合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喀拉苏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车辆将垃圾清运到镇里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4月,昭苏县检察院收到镇政府回复,称已将坑内的垃圾处理完毕,对坑体进行了平整,覆土种草、建起围栏并在周边悬挂警示标语,村里也增设了垃圾箱。
6月,昭苏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前往巴斯喀拉苏村,确认该案所涉问题已得到整改。“这次的事情对我们基层干部是很好的法治教育。现在环境变好了,村民都很满意。”闻讯赶来的村干部对检察官说。
“我们会紧扣农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以检察力量守护美丽乡村。”昭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刘彬表示。
莎车县检察院:村民不误春耕种上了棉花
“老乡,现在这边农田环境怎么样?”“干净多了,虽然之前堆垃圾的地方棉花长势还是不太好,但我们有信心改良土壤,以后会好起来。”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下乡走访,村民的答复让他们放下心来。
今年3月10日,该院检察官接到电话:“我家田地附近倒了很多垃圾,路被拦上了,现在我要种自家的地都进不去。我跟村里反映,村里说解决不了。看到墙上贴着你们的电话,你们能解决吗,我家就只有这几亩地啊!”对方的语气满是焦急与无奈,检察官立即驱车20多公里赶到现场。
在某乡4村3组的田间,检察官看到土路上满地狼藉,生活垃圾和混凝土块、渣土混在一起,装有生活垃圾的黑色塑料袋有的已经破损,恶臭扑鼻,沿着田埂的灌木被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埋了半截。眼看周边冬麦已开始返青,农田中冒出新绿,与此处的狼藉形成鲜明对比。检察官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说:“这事我们会努力解决,一定不让你误了春耕!”
经过查看,检察官确认此处违法倾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及废旧地膜侵占了约一亩农用地,已影响到周边棉花、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的长势。“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农田被破坏。”公益诉讼检察官决定到乡政府了解情况,督促问题解决。
“那里原来是临时设置的垃圾收集站,因为垃圾清运车没有及时清运,导致垃圾越堆越多。我们接到群众反映,也想解决,可现在乡里财政困难,而清运垃圾要用车、用油,我们也是有心无力啊。”乡里干部向检察官诉苦道。
莎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关注进展情况。5天后,涉案农田上响起轰隆声,挖掘机、推土机、拖拉机一起忙碌,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指导垃圾清运。总计40余吨垃圾被运到垃圾处理厂,然后平整土地,清理渠沟,恢复了种植条件,村民也赶在春耕前播种了棉花。
接下来的3个月时间里,办案检察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道,先后三次来到农田垃圾倾倒点实地查看,跟进监督垃圾治理情况。6月2日回访后,莎车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磋商会,就防止垃圾随意倾倒、抓好土地污染源头治理进行了探讨,决定建立长效机制,合力守护生态环境。
(文稿统筹:记者何海燕 通讯员姚立婧 邓秀珍 周磊 于婷 王磊 张永飞 杨华 努尔艾力·亚库普 景子鹏 逯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6/t20220622_560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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