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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办结首例检察机关先行司法救助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案管部门受理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案件,到控申部门将司法救助金送达被害人家属手中,历时仅44小时。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人民检察院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与支持下,办理了大连地区首例检察机关先行司法救助案件。

  “有司法救助的线索,马上来案管中心拿卷。”6月9日下午5点,高新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陈铮放下电话便到案管中心,调取卷宗开始审查。

  原来,高新园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刚接到公安机关报送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祖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要求被害人马某某报警被拒后,便向马某某连捅3刀,经公安机关临时鉴定,马某某为轻伤以上损伤程度。

  “为什么是临时鉴定呢?”陈铮带着疑问立即向办案民警核实情况,得知马某某伤势危重,正在医院急救,因此公安机关出具了临时鉴定意见,且祖某某和马某某都是外来务工人员,马某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6月10日上午8点半,一上班,陈铮便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案情,在得到“马上了解被害人的伤情和家庭情况,尽快研究是否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意见后,陈铮立即联系了马某某的家属。

  “他还在抢救,我们已经快没钱了……”听到电话另一端马某某妻子哭诉后,陈铮意识到快速办理案件的迫切性。

  当日上午10点半,某医院急诊大楼外,马某某妻子抹着泪水,向陈铮和检察官助理朱蕾出示单据,介绍着家里的情况。马某某老家位于云南省腾冲市一个偏远的乡村,10年前夫妻二人来到大连打工,虽然没有攒下多少积蓄,但日子过得还算平和。

  突如其来的意外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倍受打击,马某某伤情危重在医院抢救期间花费很快超过了10万元。仅有的积蓄已经花光,亲朋好友都借了个遍。

  当日下午1点半,返回院里后,陈铮向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汇报了案情,建议启动先行司法救助。检察长当即表示,“既然情况紧急,那就特事急办,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启动先行救助程序”。

  分管副检察长立即向大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案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综合研判后给出明确意见:同意高新园区检察院先行司法救助,相关救助报请程序同步进行。市检察院协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力支持。

  6月11日上午10点,高新园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检委会,经过一上午的充分讨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先行救助。会议一结束,高新园区检察院办公室财务人员立即拨出了这笔“救命钱”。

  当日下午1点,陈铮和朱蕾把钱交到马某某妻子手上,她握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道谢:“真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谢谢你们,谢谢检察院……”

  44小时之内送到的“救命钱”,带着大连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办案温度,带着检察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片赤诚。

  高新园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高新园区检察院会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应救尽救”原则,为困难群体纾困解忧、雪中送炭,努力彰显司法温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记者张国强 韩宇)

  (原标题:四十四小时送达“救命钱” 大连办结首例检察机关先行司法救助案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18_560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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