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城:司法救助帮未成年受害人解决生活困难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曹洪飞)“7万元抚养费已转到我们的账号上了。”近日,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一起支持起诉案件进行回访时,向被支持起诉人小红(化名)的养父母说了这个好消息。
2020年4月,16岁的小红因病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小红家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小红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黄某多次采取诱骗手段对小红实施性侵。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商城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未检检察官介入、引导取证,并指导侦查人员在该院牵头建设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开展被害人身体检查、询问等相关工作。
同时,检察官针对小红遭受身心双重创伤等情形,主动为小红联系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制定心理救助方案,通过沙盘治疗等方式对小红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慢慢地帮助小红打开了心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得知小红因引产手术延误了其耳部病情的治疗,致使其右耳失聪。进一步调查发现,小红是智力二级残疾,家庭系贫困户、低保户,案发后不久其父母均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小红的生活雪上加霜,而犯罪嫌疑人黄某因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
针对上述情况,商城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设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红的手中。此外,该院将小红的情况分别向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
收到通报后,该县民政局及时启动社会救助程序,为小红发放临时救助金5000元。该县关工委考虑到小红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为小红找了一份制衣厂的工作,帮助小红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2020年12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年。“本以为就此案结事了,可有一次我们在与小红父母进行沟通时才得知,小红是他们收养的,但并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检察官分析认为,小红的收养关系因双方未办理收养登记而自始无效,小红的亲生父母仍系小红在法律关系上的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小红的亲生父母有义务给予小红必要的抚养费,但他们以小红已送给他人为由,不愿支付抚养费。2021年5月,商城县检察院依法支持小红提起索要抚养费之诉。2021年7月,法院判令小红的亲生父母支付抚养费11万余元。
判决已生效,但小红的亲生父母名下也无可执行的财产。为解决这一难题,今年3月,检察官和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阐释法理情。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小红的亲生父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7万元。
和解成功后,小红表示愿意和养父母共同生活。为此,检察官积极联系县民政部门,尽快为小红及其养父母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原标题:一波三折的救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5/t20220519_557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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