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成果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管莹)11岁的小婷在某社交平台“学习互助群”聊天时,被自称15岁的“小贺姐姐”引诱、威胁,拍摄数张不雅照发给对方,父亲发现后立即报案。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查明“小贺姐姐”其实是19岁的无业男子王某,并在王某手机中查获200余份儿童不雅照片和视频,已确认20余名被害儿童。日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召开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王某猥亵儿童案就是其中之一。
王某归案后,辩称其行为没有伤害被害儿童的身体,不是犯罪。检察机关认为,在网络环境下,为满足性刺激,以诱骗、威胁等方法要求儿童拍摄、发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的,严重侵害了被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具有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认定为猥亵儿童罪。目前,王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据悉,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隔空”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坚决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818件944人。同时,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康复身心、回归社会。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建成“一站式”专门办案区102处,2021年以来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3013人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16_559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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