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最高检、省、市院部署要求,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旨在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职尽责。3月15日,该院组织召开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龙君主持。
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通知》。审议通过了《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明确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行职责等方面内容。《章程》明确,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同样受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护。
会议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由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委员推选,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崔光艳当选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与会委员就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发表意见。
省人大代表:委员会的成立,尤其在基层检察院成立保障委员会,可以让检察官们心里更有底,全身心投入到办案之中,更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没有后顾之忧,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全力支持,随时配合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检察官权益保障事关检察官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事关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现,对于检察院的改革发展和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意义深远。作为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在工作中要与委员会主任、各位委员一起,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成为检察官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为推动检察工作高效开展贡献人大力量。
县司法局代表: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检察官办案面临压力大,尤其基层检察院,在乡土人情浓郁的社会环境中更增加了办案压力,委员会的成立可以为检察官提供很好的保障。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细则,持续跟进检察官权益保障事宜,司法局会最大限度支持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官的合法权益。
律师代表:律师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要考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更要兼顾社会效果,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官办案造成一定的压力,委员会的成立可以为检察官起到后盾保障作用,作为委员会委员,我会不遗余力为检察官提供法律支持。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吕龙君强调,要以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切实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为检察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一要深刻认识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具有重要意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干警办案积极性的务实举措。
二要切实扛起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大旗。切实履行好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职责,真正把全院检察官的冷暖放在心上,多为检察官权益保障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把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要强力推动权益保障工作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推动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为敢于担当、秉公办案的检察官“撑腰鼓劲”。
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代表,省、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及律师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共计18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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