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养老诈骗 | 集资诈骗“猛如虎” ,检察助力守护“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4日,由昆明市呈贡区检察院起诉的一件集资诈骗案件在呈贡区法院开庭审理。呈贡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鹃带领公诉团队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案情介绍
2018年以来,3名被告人以经营管理3家公司为名,以投资分红为幌子,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回报,在没有开展实质投资和经营的情况下,用高额回报诱骗投资人投资,共骗取数十名集资参与人财物70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集资参与人陈述、书证等证据,对3名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还原,对犯罪事实予以充分证实。因被害人众多、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以旅游投资等方式,针对老年人实施集资诈骗,被告人通过频繁更换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投资名目等方式虚构事实,诱骗老年人将积蓄错投被告人的“陷阱”,致使老年人财物被骗甚至是老无所依,让平安祥和的社会秩序陷入不安。对3名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是广大被害老年人的迫切愿望,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广大老年人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投资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机构、场所、人员、产品和服务是否合法,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总之大家要警惕
“夸大宣传”
“高额回报”
“熟人介绍”
务必擦亮双眼
看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6/t20220616_37054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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