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洒进家里 检爱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好几年了,家里终于能够照进阳光,亮堂堂的,我这心里也亮了,谢谢检察官,本来我以为这个事情解决不了了!”
近日,富民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一起调解结案的民事申诉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时,看到当事人已经拆去堵在家门口两年多的2.6米的砖墙,换成了1.8米的铁栅栏,阳光洒进当事人家里,申诉人脸上的笑容代替了往日愁容。
案情回顾
2001年3月,富民县散旦镇村民崔某和关某因邻里地界产生纠纷,而后崔某建房,双方产生积怨。2019年10月,关某沿崔某房屋墙皮及台阶砌起一堵长约10.7米,高约2.6米的围墙,“赌气墙”彻底堵住了崔某家的通风、采光。为此崔某将关某起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崔某仍然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为了化解好这桩邻里矛盾,富民县检察院办案团队多次上门走访工作,在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商请富民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组织多部门合力参与调解。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起历时21年的相邻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实地回访)
为跟进监督、接续监督,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近日,富民县检察院检察长马祥芬与民事检察官团队到崔某家中开展实地回访。
“协议达成了,今天我们来看看协议执行情况。”马祥芬一边了解情况,一边与同行检察官拉起钢卷尺实地测量起来。经过测量,确认崔某已经按协议履行了围墙的施工改造。“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你们双方尊重协议、珍惜眼前、和睦相处,期盼你丈夫早日康复、孩子学业进步。”
(实地测量)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虽然案结,但情还未了,富民县检察院坚持检察为民初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之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暖,彰显检察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4/t20220426_3643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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