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最高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形成了一系列落实的举措。实践一段时间后,如何进一步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入融入检察实践?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研究如何把落实举措上升为规范性文化,固化落实成果。
大家在进一步学习中更加深刻认识到,《意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意见》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在检察履职中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会议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意见》,总结工作经验成效,研究深化的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要聚焦宪法定位,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坚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化司法检察改革,确保改革于法有据、规范推进。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立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总结检察履职经验,积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修改完善法律的建议。当前,要针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公开听证制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深入研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优履职办案效果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确保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以“四大检察”的更优履职促进公正司法,特别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错案责任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性听取意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健全完善检察工作通报机制,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重点工作、参加检察听证、调研座谈、咨询论证等方式,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fzyw/202203/t20220303_3570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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