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比选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比选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的潜在金融机构,请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蓝路5号3号办公楼(综合楼)519会议室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SJ-2022-01-29/1
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用银行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比选
采购方式:比选谈判(参考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选择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由省检察院及入围银行指定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作为专户开户银行。
合同履行期限:账户开立之日起至终止账户合作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注册或经营场地必须位于昆明市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投标人为省级分行以下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行或一级主管分行的授权书;若为总行或一级分行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4.同一法人的金融机构,只能由其中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同一法人的金融机构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cyzbc@qq.com获取采购文件。邮件请使用以下格式,否则不予受理。
邮件标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比选项目比选文件
邮件正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上述扫描件请自行进行水印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比选的驻昆金融机构,根据比选评审标准准备3份响应文件,密封后于2022年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场交至海蓝路5号省检察院3号楼(综合楼)519会议室。本次比选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选金融机构需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户开户银行比选评审标准》,按评分要点组织编写响应文件。
2.参选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开启时间:2021年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蓝路5号省检察院3号楼(综合楼)51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评审组对满足参选资格条件的金融机构比选文件,按照评审标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确定为入围金融机构并进行公示。
2.各金融机构递交的参选文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不予退还。
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本公告和遴选评审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
项目具体内容咨询电话:0871-64993618刘老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gg/202201/t20220124_35370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比选成交结果公告
- >>下一篇: 关于取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废旧办公设备处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