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美:秉持“工匠精神” 守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事检察工作15年,宜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洪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多件被评为精品案,先后获得“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省先进检察人员”“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在单位,张洪美是敢打能胜的办案能手;在同事眼中,她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榜样;在同行眼中,她是技艺精湛、理性平和的精英人士;在群众眼中,她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2012年,张洪美带头办理了宜良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涉40余人,涉及罪名20余项,是当时宜良首例涉恶犯罪案件,也是涉案人数最多的大案。
面对如此复杂重大的案件,张洪美主动请缨,与部门党员组成攻坚组。经过4个月的攻坚,硬是用滚石上山的韧劲,将应负刑事责任的38人起诉至法院,并获有罪判决。
办案15年,张洪美保持了无错案、无控告、无申诉、无信访的“四无”记录,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服气”。
在护航“青少年成长”之路上,张洪美已走了近10年。她先后组建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工作室,打造“宜禾未检”工作品牌。她发起成立青年检察官协会,并与团委、妇联等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张洪美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被共青团昆明市委授予“中豪创益大赛优秀项目奖”,还被评为“宜良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先进个人”。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jcym/202206/t20220627_3723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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