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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9期>广西日报 | 桂林山水有一抹靓丽的“检察蓝”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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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护漓江——

  桂林山水有一抹靓丽的“检察蓝”

  


  漓江是属于广西人民的,也属于全国人民,也属于全世界人民,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我们要很好地去呵护它。”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从桂林市阳朔县杨堤码头登船,顺江而下,视察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一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办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河道90余公里,治理被污染水域370余亩,拆除违法养殖场所9300余平方米,为秀甲天下的桂林山水增添了一抹靓丽的“检察蓝”。

  

  加强协作提升司法综合治理效能

  

  今年4月24日,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举行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揭牌仪式暨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平台启动仪式。该平台的上线使用,实现了检察监督的数字化、可视化、便民化,开启了新时代数字检察监督的新模式。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提升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质效的一个缩影。

  

  “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广西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的具体行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扛起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不断创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建设。”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对记者说。

  

  去年5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明确建立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共同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加强诉源治理合作,着力提升司法治理效能,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新形势,2021年7月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从监督重点、搭建线索举报平台、建立理论研究基地、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队伍等10个方面,细化16项具体工作举措;

  

  设立专职负责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集中统一、全流程办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升司法保护综合治理效能。

  

  强化监督当好保护桂林山水“二郎神”

  

  去年7月,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内的林木进行砍伐和售卖,严重破坏漓江边的林木。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沟通,立即启动漓江生态环境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流程,严惩破坏者。

  

  

  此案是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实行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相关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办理的第一起严重破坏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刑事案件。

  

  为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桂林市检察机关以“三道加法”为抓手,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大专项+小专项”保护,注重“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治理,搭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平台,既聚焦漓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又将监督视野拓展到漓江支流“毛细血管”,全方位、多维度保护漓江生态环境——

  

  以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开展“母亲河(漓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黑臭水体治理、非法采砂、企业非法排污等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着眼干流支流全面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协调、联通作用,推动多家行政机关理清职责形成合力,对漓江桂林市象山区支流河段南湾河、南溪河实施法律监督,使南湾河、南溪河黑臭水体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南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前后

  

  在对破坏漓江生态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贯彻生态环境补偿理念,探索惩治、教育与承担修复责任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实现办案效益的最大化。桂林市检察机关先后在虞山桥、草坪码头附近采用露天庭审、现场增殖放流、以案释法等直观方式,开展漓江保护法治宣传,不仅达到了司法上的震慑效果,还把环境保护法治理念、生态理念结合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担,根植到沿岸群众的思想观念中。

  

  依法履职汇聚桂林山水强大保护合力

  

  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广西检察机关以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漓江良好格局。

  

  桂林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漓江保护“网格巡查机制”,要求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每日对责任区进行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发现违法犯罪苗头,迅速处置。

  

  乌桕滩是漓江流域西岸著名网红景点,长期因无序经营管理造成环境污染,漓江涨水后沿岸垃圾流入漓江水域。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实施综合整治,乌桕滩800多亩景区环境得到改善。

  

  乌桕滩治理前后

  

  为促进漓江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去年7月6日,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和两家旅游公司的志愿者一同开展“青春同行,共护漓江”主题活动,到漓江沿岸村庄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及“给漓江洗脸”环境清洁行动,并将6000余尾原生鱼苗放入漓江,为母亲河注入新的生命和希望。

  

  

  为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当中,广西检察机关建立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联动举报平台”,5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志愿者等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受聘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诉求,并借助志愿观察员的社会影响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漓江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在建设美丽家园的生动实践中笃定前行。

  

  

  审核 | 邓铁军

  来源 | 广西日报

  文字 | 周 珂 邓铁军 陈丹桂

  编辑|黄艳玲

  校对 | 黄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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