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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茅仲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也是广西检察机关成立70周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有新提升,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09820件,同比上升32.49%,排全国第十。在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有20项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前十位,其中11项进入前五位。1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涌现出为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的36岁巾帼检察官曹艳群同志等一批先进典型,67个集体和92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检察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

  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自治区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2次,首次向自治区党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建设壮美广西目标任务体系,出台“十四五”时期广西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七个方面129条措施,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

  赓续人民检察红色血脉。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人民检察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检察”基因。开展“百堂党课大家讲”“对话检察英模”等活动,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初心使命、淬炼党性修养,把学史明理、增信、崇德落到“力行”上。扎实开展10大专项41小项“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等刊登报道。以“桂检党旗红”引领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先后7次在全国、全区会议交流党建工作经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品牌获评区直机关“十佳”。贺州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坚持检察履职“从政治上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教育引导全区检察干警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检察工作,坚守司法为民情怀,认真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法治观念与司法政策引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降至59.35%。坚持双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查找和改进薄弱环节,在继续保持刑事检察“案-件比”等重要指标全国领先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效,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广西建设,以扎实检察保障守好祖国“南大门”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中担当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882人、起诉64414人,分别上升11.9%、23%。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严密防范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邪教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跟进检察履职,紧盯边境“三非”人员、冻品走私等风险隐患,依法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和疫情防控犯罪2613人,上升110.4%。针对边境口岸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问题,崇左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堵塞监管漏洞,助力边境疫情防控。

  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69人、“保护伞”1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939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2689人;从严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12381人。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7623人。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开展对寄递毒品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13份。

  守护“舌尖”“脚底”“头顶”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7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依法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等犯罪,起诉72人。联合法院、消委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聚焦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1080件。联合住建等7部门共同完善城市建设安全管理机制,办理公益诉讼72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94万处。依法打击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起诉6人。

  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3440人,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建成45个“一站式”办案场所,防止“二次伤害”。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重在教育、帮扶、转化,附条件不起诉973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206件次。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5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教育覆盖85万人。构建集被害人救助、社区矫正、观护帮教等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出台工作措施153项,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柳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涉军、涉医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依法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犯罪37人,办理督促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政策公益诉讼18件,对92名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百色检察机关联合南宁军事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履职,依法保护军用土地。切实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起诉伤医扰医犯罪6人。加大对农民工、快递从业人员等群体权益保障力度,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35件,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500万余元。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974人;督促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办理公益诉讼44件,助力宜居康寿广西建设。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起诉1371人。3个单位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34个单位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用心用情化纠纷解心结。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交办重复信访案件508件,化解率100%,其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包案化解“骨头案”50件;办结中央第二巡视组交办群众信访事项219件,办结率100%。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199件,居全国前列。梧州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控告申诉办案团队。来宾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成功化解一起上访多年的房屋置换纠纷。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适用率88.37%,量刑建议采纳率96.64%,一审服判率94.94%,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开展检察听证3776件次,听证后无纠纷比例达98.41%,检察长主持听证540场,开展了全国首例省级院检察长公开网络直播听证。强化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贵港市检察院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法治护航“十四五”开局、起步,以能动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7条措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起诉1472人。联合公安、海关等6部门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打击洗钱犯罪,起诉2651人,涉案金额3.59亿元。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340件,对民企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63人、不起诉208人。探索开展涉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玉林、来宾检察机关督促7家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保知识产权,护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发布“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获评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在行动”法治维权十大创新案例。玉林、南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企维权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柳州检察机关在螺蛳粉企业聚集区建立检察服务站,助力“小米粉大产业”。

  协同推进清廉广西建设。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适时提前介入,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反腐合力。依法审查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起诉448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7人。成功办结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受贿案。自治区检察院、桂林市检察院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办理的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依法履职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2人,上升100%。

  服务绿色发展。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嘱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47人,上升26.8%;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007件,上升54.95%,督促治理被污染土地、水域3.11万亩。认真核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1件。健全“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出台保护漓江生态环境16条措施。桂林检察机关建立观察员队伍,成立专责检察官办公室,办理破坏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79件、公益诉讼169件。北海、防城港、钦州检察机关联合打造保护北部湾红树林方案。防城港检察机关依法督促保护稀有红树林品种小花老鼠簕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粤、琼、黔、滇等省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联合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服务乡村振兴。出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9条措施。发放司法救助金4059.9万元,救助2451名困难群众。联合妇联等4部门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145人。获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依法办理涉农村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511件。南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监督纠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列入选民名单,护航村(社区)“两委”换届。

  服务开放发展。持续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检察机关协作,实质化运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崇左片区派驻检察工作,依法办理危害新通道和妨碍自贸区建设等各类案件924件。做实做细法治服务“三企入桂”。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组织师资远程为老挝检察官授课,运行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发布法治资讯、上传培训网课,推动疫情时期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司法交流。

  四、加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西,以全面检察监督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

  更加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11件、撤案1110件。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2076份,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50件。开展“两有一压”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类案件4866件,监督整改问题案件179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对不构成犯罪不捕1412人、证据不足不捕9631人、无逮捕必要不捕8362人,存疑不起诉905人、相对不起诉6319人,追加起诉1741人。提出刑事抗诉201件,法院同期审结135件、采纳77件;发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书115件,法院采纳114件。

  深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优化刑事执行派出检察体制和布局,自治区检察院直派直管5个派出检察院,对全区19个监狱监督全覆盖,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开展“减假暂”倒查30年工作,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2045件。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出纠正意见3077人,上升35.3%。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8件“减假暂”问题线索核查,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135人。开展专项活动,清理纠正应收押未收押、应收监未收监880人。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监督意见680件,法院采纳593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纠正超标的查封、督促发放执行款,提出检察建议661件,法院采纳630件。积极参与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提出监督意见9件。深化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监督刑事立案24人,纠正民事案件253件,涉案金额3.5亿元。北海检察机关办案发现某国有公司会计虚构合同骗取民事调解书侵占国有财产,依法监督纠正相关虚假诉讼案件12件,挽回经济损失778万元。

  全面深化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8件,上升51.5%。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223件。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12件,督促恢复违法占用土地2.72万亩。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354件、行政公益诉讼4951件,分别上升110.9%、32.81%。加大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法律监督力度,立案174件,督促追回国有资产1.93亿元。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保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推进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立案315件。河池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保护烈士遗骸案入选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依法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161件。深挖刑事案件背后公益受损问题,追偿赔偿金及相关费用1.98亿元。

  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检、法、警、律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12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会同法院制定法检工作协商机制、调阅民事行政诉讼正副卷宗、常见犯罪量刑等指导性意见。以南宁铁路两级检察院为试点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提升办理特定、跨区域案件专业化水平。

  五、从严从实推进全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有力检察担当交出勇于自我革命“新答卷”

  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忠诚纯洁可靠思想根基。坚决彻底肃清蒙永山等流毒影响,全区134个检察院全部召开“深刻汲取蒙永山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蒙永山及林俊、王大春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反思警示,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抓先进典型引领,评选表彰20个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十佳检察官”和“十大特色办案团队”。

  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上下联动、系统整治顽瘴痼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引导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组织评查无罪判决、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及时启动错案追究,10名检察人员被追责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99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3人。

  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严肃处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倒逼全面如实记录,全区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4171件,上升110%。坚持标本兼治,出台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内控管理等重点制度17项。组织召开“清风常伴、廉洁齐家”干警家属座谈会,以清廉家风促廉洁检风。

  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抓“头雁效应”,出台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检察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制定市级检察院党组书记、副书记履职情况评价办法,推动“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全区三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32699件、接访群众1080人次。抓能力提升,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推进网络培训全覆盖,将精品优质课程直通基层。抓组织建设,协助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换届工作,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年龄结构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改善。抓薄弱环节,建立定点帮扶薄弱基层院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各位代表,人民监督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办理、认真整改落实,邀请代表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社会各界50426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务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216件次。会同律协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推进检律关系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每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主动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区检察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壮美广西建设工作措施不够精准有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需要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不少基层院基础薄弱、能力不足,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任务繁重。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蒙永山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深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需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任重道远。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全区检察机关将牢记领袖嘱托,勇担历史使命,在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依法能动履职,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善于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切实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推进“三大振兴”、深挖“三大潜力”、守住“三条底线”中展现检察担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毒品、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和妨害疫情防控等犯罪。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动诉源治理。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常态化推进交叉巡回检察,强化民事行政精准监督,更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

  四、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深化顽瘴痼疾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办实事、解难题,常态化为基层减负。坚持严管厚爱,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自觉能动履职,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为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检察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202/t20220215_3553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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