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任兴宝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山南市贡嘎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任兴宝(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兴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兴宝利用担任贡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206/t20220613_36995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关于拟选任西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一批)的公示
- >>下一篇: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唐泽平、李春明提起公诉
最新推荐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时评网 lzfz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