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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大讲堂︱发挥好指标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检察机关对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60项指标》)的理解和掌握,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近日,自治区检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2022年度检察大讲堂暨60项指标解读应用培训会。区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高生主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课,院机关全体业务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基层院业务部门干警在各分会场参会。

  培训会期间,区检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方式,共计60项进行逐项讲解,紧扣“怎么看、怎么干”主题就如何提升工作质效、优化指标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会议要求,要以《60项指标》为标准引领和指导检察工作。全区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逐项学习掌握《60项指标》内容,通过优化检务管理,科学设置管理指标,更好发挥指标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领、促进各级检察机关、每位入额检察官自觉主动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要目标一致、上下一体形成合力,促进《60项指标》工作落实见效。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数量为基,质量为王”的目标要求,加强工作联系,注重统筹协调,共同发力,强抓部门指标落实。要坚持综合运用《60项指标》,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全区检察机关要加强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的紧密衔接,结合西藏检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不断深化业绩考评、落实指标体系,通过业绩考评机制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落细。

  “确保案件质量是司法机关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核心的内容。”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指标评价结果的分析运用,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检察办案和相关工作的现状、态势、特点、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原因,用作内部工作决策、对下工作指导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决策指导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把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办案机制调整的成效、红利更好地释放出来,使各项工作部署更实地落下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dwjs/202204/t20220420_3633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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