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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以能动监督履职守护大美青海、秀美海南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能动监督履职

  守护大美青海、秀美海南绿水青山

  

  海南州检察院 杨淑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是‘国之大者’”。省委书记信长星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江河流域保护和发展、扎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意志,也体现了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的坚定决心。州委、州政府坚决做到中央、省委抓什么,海南就落实什么,牢记“国之大者”,立足海南特殊生态禀赋、重要生态地位和脆弱生态环境,作出建设“生态海南”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美好生活”的公益代表,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具体行动、实际成效把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在护航大美青海、秀美海南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彰显检察担当。

  一、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美青海、秀美海南建设大局。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了讲政治是天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及对青海生态环境的关心牵挂、省委书记信长星“打造环湖生态圈、沿黄生态带”、省长吴晓军“全力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保护和维护好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水平,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一湖清水润青海’”等保护青海湖、母亲河的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州委提出的“12345”奋斗目标的行动自觉,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把讲话精神和目标要求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才能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守护海南的万水千山、草木生灵的实际行动中,真正做到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确保碧波荡漾的青海湖、清清安澜母亲河永远成为海南的优势和骄傲。

  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打好检察服务大美青海、秀美海南建设“组合拳”。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落实“一切产业、经济活动都必须有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重大要求。围绕打造“环湖生态圈、沿黄生态带”,坚决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重点打击空气和水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犯罪行为,守护好“湖、草、鱼、鸟、人”共生系统。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督,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监督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作用。扎实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在药品安全,水资源保护利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三、坚持全面“综合施策”,在协作配合、公众参与中织牢公益检察“保护网”。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九部委协作意见,深化拓展“检察长+河湖长、林草长”协作模式。积极挖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进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向党委政府或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类案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青海湖南岸、黄河上游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巡回公益检察,加大环湖地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区域司法协作,落实好与海北、果洛州院共签的“青海湖、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意见”,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关系。发挥各类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指导、督导,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做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增强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合力,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保护难题。

  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定位,全面落实海南州打造高地、建设“四地”的重大要求,发挥优势、主动作为,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者,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做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奋力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全力服务生态海南建设,为推进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4725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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