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走进农资企业 护航春耕备耕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和消费者保障中心,开展农资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切实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座谈听介绍、问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到三家农资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发展状况,查看种子、农药、地膜、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进货凭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名厂址、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验合格证清单、农业有机肥执行标准等质量安全信息,检查地膜厚度是否符合标准以及库房存放条件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保管种子的库房防水防潮、防虫害措施不完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资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详细讲解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十六条》,并发放检企联系卡,方便企业随时与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解决企业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3/t20220330_36082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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