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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解强制报告的难点痛点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导致的打击不力问题,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实践中,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发挥得并不充分,制度在落实中还存在宣传力度不足、报告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追责机制不健全等难点和痛点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保护合力

  促进部门联动,汇聚保护力量。检察机关应当和教育、民政等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加强沟通交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系人、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研判分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形势和成因等,对旅馆等行业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教育引导和督促整改。司法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安置和身心康复等工作,将各方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畅通工作衔接机制。

  搭建专业平台,畅通联系渠道。检察机关可以牵头联合教育、民政等有关责任部门建立专门的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包括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云平台、App小程序、网站、热线电话等,强化信息共享,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快速反应机制,依托线上、线下多元平台,提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举报、转处、反馈以及法治宣传等服务,对收到的线索确保快捷受案、及时查处及同步监督。同时,各地“未保办”应当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强制报告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利用网格员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线索调查核实、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等工作。

  完善救助手段,提升保护质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强制报告制度除了要与司法制度做好衔接外,还有许多待完善之处。实践中,司法机关和教育、民政等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机制,持续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安置保护的“后半篇文章”。对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机关和民政、妇联等部门应当强化协作联动,各自充分履职,通过开展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入学安排、民事维权、涉未成年人综合治理等工作予以最大限度的保护。

  二、建立强制报告倒查和奖惩机制,增强制度刚性

  建立强制报告倒查机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应当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工作,建立倒查台账,确保每案必查。对已进入立案或审查起诉环节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查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是否存在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问题。针对发现的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将线索移送相关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相关主管机关、监察机关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

  完善强制报告举报奖励机制。实践中,司法机关和民政、教育等部门可以通过会签文件的形式,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强制报告的线索范围和举报线索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比如,规定举报人获得奖励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即举报的线索应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且举报内容能够清晰反映案件的重要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的;细化奖励标准,根据举报的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的奖励金额等;规范奖励程序,明确奖励的审批决定、发放、领取主体和时限等。

  完善强制报告追责机制。各报告主体和职能部门可以制发文件,细化对相关线索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追责机制。比如,设定责任梯次,将报告主体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分别进行追责;根据报告义务主体的不同身份,依据行政处罚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行为严重程度依法追责;规定追责的流程、处理时限、反馈等事项,明确检察机关可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监督。

  三、广泛开展强制报告政策宣传和法治教育,加强源头预防

  提升报告主体的责任意识。检察机关要及时向强制报告制度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送达有关文件,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在思想认识、工作制度、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讨。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在系统内部做好强制报告制度的传达和落实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将强制报告纳入考核指标,引导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理解和落实制度要求。

  扩大宣传覆盖面。作为强制报告制度的牵头部门,检察机关应当与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形成宣传协作意识,共同组织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培训,将强制报告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报告主体,确保大家知晓相关规定,实现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的常态化、全覆盖。此外,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部门,检察机关应当聚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高发的场所,牵头相关部门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各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可以借助新技术、新平台加强宣传,如制作微信小程序或依托已有的线索举报程序,增设强制报告宣传模块,在日常宣传的同时还能接受线索举报。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设计制作了4张强制报告的宣传海报,各地各强制报告责任单位要积极运用宣传海报,让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06/t20220623_560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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