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正文

基层 | 及时、规范、无接触!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确保当事人疫情期间法定权利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松江检察

  今天(4月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开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法律文书,保障其法定权利。

  

  推开首日一早,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在上海检察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工作指引,立即开展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电子送达。

  

  

  “兰女士,您好,我是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牛俊鹏,有一份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需要向您送达,请问您是否愿意接受电子法律文书送达形式?”

  

  △检察官致电被害人确认信息

  

  在先行确认过被害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并充分保障被害人选择权的基础上,检察官利用办案系统相关功能规范填写文书信息并发送。

  

  △检察官在办案系统上规范填写文书

  

  文书发送后,对方即收到短信提示:“你有松江区检察院向你送达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共1份文书待签收,请在短信收到当日内关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送达'栏目,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登录后进行查看和签收。”

  

  △当事人只需根据短信指引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操作即可接收相关法律文书

  

  后检察官再次致电被害人,主动辅导其确认签收,重申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类型和法律效力等内容。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回执

  

  被害人兰女士称赞:“电子送达操作简单,方便快捷,让我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下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检察官牛俊鹏表示,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的优势在于通过“减流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的减法,做充分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加法。

  

  在本市疫情防控攻坚时期,这一举措确保当事人秒接收、不跑腿、足不出户即可收到法律文书,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与时俱进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3gkV98RYIhM57EaqEE5e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