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助力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日,城口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集中送达座谈会,黄斌检察长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3个行业主管部门和2个联系密切的乡镇人民政府现场送达检察建议。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重大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建立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实施。
今年7月以来,城口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要求,立足县域实际,围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问题,实地走访加工企业、使用单位等进行勘查取证,询问醇基液体燃料生产、运输、使用、监管人员20余人次,查找学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15余份,并依法对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及询问。经调查发现,全县醇基液体燃料存在经营厂区管理不规范、配送及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突出等4个大项10个小项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县检察院依法向涉及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的部门及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办案部门在引用法律规定、阐明证据标准、展示证据链条的基础上,加强释法说理,建议各单位在落实检察建议的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与会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指出问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203/t20220324_3596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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