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希静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王希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2/qwfb_0221/2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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