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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桥梁是否修缮,听证会上议一议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们将全面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尽快开展施工,将桥梁养护好,尽早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在乐陵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被建议行政机关代表说道。

  

  乐陵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某路段一座桥梁部分桥面坍塌损坏,坍塌损害区域呈长条状,职能部门虽然在周边设立了警戒标志,但未及时管理和养护,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且该危险桥梁距离周边小学仅50米,严重影响了出行安全。

  

据此,乐陵市检察院经过立案、审查,就是否向负有监管、养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组成的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集中讨论评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监督,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重要性必要性的同时,还向被建议机关提出对建成年久的桥梁实行责任单位、责任人挂牌监管、维护制度等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

  

  “本次公开听证以危废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为切入点,找准人民群众出行中的安全问题,通过公开听证,在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搭建起对话平台,有利于促成多方共商共建共赢新格局。”该院副检察长刘振文介绍道。

  

听证会后,乐陵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该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并表示尽快制定修复方案,在两个月内完成桥梁建设。同时加强安全巡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废桥梁安全隐患。

  

“公开听证会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情况摆到台面上,聚焦问题,求真务实,做到了依法、严谨、规范、高效。检察机关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释法说理,不同于一般办案程序的‘自办自说’,有利于消除行政机关对司法办案的疑虑,通过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行政,对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庞国平深有感触道。

  来源: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樊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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