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院:政治引领 党建强基 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为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近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两个重大案件办理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
党旗高扬风帆劲,凝心聚力攻坚忙。运城市院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在深入办案一线时指出,要以党建引领业务办案工作开展,在重大案件办理一线设立临时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支部建在连上、把党旗插在一线,努力做到检察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中,让党的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融合提质,同向发力,抓党建、带队伍、树形象、促发展,激发一线干警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2月28日,中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两个重大案件办理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该院对临时党支部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强基,要进一步强化院党组和检察长对办理重大案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加大办案力度,以“三个效果”相统一,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二是统一思想认识。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把自身工作放在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纪律,严明办案纪律。建立完善学习教育、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执行任务的全过程,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办案任务。
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运城市院办理重大案件临时党支部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开展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强化组织领导,集体研判讨论,互相交流心得,确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同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党性原则规范办案行为,用组织纪律规范办案纪律,提升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提增业务本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完成好党交给的任务,向党组织交出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dwjslm/djgz/202203/t20220303_3570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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