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河北检察系统2集体2个人获省妇联表彰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表彰2021年度河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授予50个单位河北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150名同志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50个单位河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河北检察系统有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得殊荣。
表彰决定指出,此次获奖的集体与个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勇于突破、甘于奉献,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拼搏,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引领带动更多妇女积极投身岗位建功活动。希望全省广大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巾帼力量。
获奖名单
(河北检察系统)
河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河北省巾帼文明岗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赵静
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马颖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204/t20220411_36203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喜报!检察系统5集体4个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下一篇: 河北5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