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郑州高新:开展民法典送法进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开展“典”亮生活—民法典送法进社区活动。
刚进入社区准备开展活动,我院干警就被一位老大爷拉着咨询了起来,“俺小孙子在小区里被别人家宠物狗咬了,到现在也没人出面赔偿,俺全家都要愁死了!”
“大爷别急,今天就是来给咱普法的,您看这民法典上正好有帮咱解决问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让广大群众认识学习、了解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意义与作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辖区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以及意义,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服务群众生活、深植群众心中。
面对群众的法律询问,干警耐心提出建议并告诉他们解决途径,引导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中,通过咨询,群众表示自己遇到的一些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解决思路,纷纷表示希望检察院多开展类似的普法活动。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高新区院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努力提升辖区法治建设水平。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提供法律询问十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206/t20220627_37222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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