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丨思想碰撞,这场案例研讨会不仅有检察官法官,还有……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的要求,6月17日下午,一场由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青年干警参加的“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疑难案例研讨活动在襄阳市检察院举行,并邀请武汉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担任点评嘉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礼奎主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出席活动。
本场研讨聚焦解决干警具体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难题,选取的2件疑难案例涉及知识产权和反洗钱领域,分别是售卖游戏外挂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定性问题和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洗钱罪问题。为提升研讨效果,还邀请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秘书长孟亚锋和中国人民银行襄阳中心支行反洗钱科科长张勇参与讨论。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乔富粤首先从案件事实、裁判过程及争议焦点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第一个知识产权领域疑难案例情况。大家围绕案件事实,开展热烈讨论。
“我认为本案中游戏外挂的销售者,主观上没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倾向于认定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来自枣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沈洁率先说到。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和相关事实证据,结合以往判决结果,我倾向于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杨晓波法官却有不同看法。
“游戏外挂程序是否能够成为侵犯著作权的手段,而且犯罪嫌疑人不是游戏外挂的开发者,仅有销售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孟亚锋秘书长从另一个角度提出疑问。
在第二个反洗钱领域疑难案例研讨中,大家则围绕“洗钱罪的定性”“涉案金额过小是否够罪”等焦点各抒己见,既有观点碰撞,也有理论升华。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襄阳中心支行反洗钱科科长张勇向参会人员介绍人民银行等十一部委《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及襄阳目前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刑法修正案(十一)》删掉了洗钱罪中的协助,表明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可以成为洗钱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所谓的自洗钱,因此我倾向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构成洗钱罪,应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樊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张汉军表示。
“虽然洗钱罪是一个行为犯,但本案中涉案金额较低,按照《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我认为不能认定其构成洗钱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林璟萱法官从“刑法的原则”角度切入讨论。
随着讨论的深入,现场氛围逐渐达到高潮,何荣功教授仔细听取大家发言后,逐案进行点评。“在第一起案件中,从侵犯著作权罪名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争论点在于判断游戏外挂运行原理,不同运行原理可能涉嫌不同罪名,但从本质上讲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存在也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我个人倾向考虑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在是否被认定为洗钱罪案件中,何荣功教授则认为,案件的办理要始终注重法、理、情的融合,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要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宽严相济”才能让案件办理有力度更有温度。“法,不辨不明;理,不识不清,虽然大家刚才‘互不相让’,但也实现了相互切磋进步的良性互动效果,更让我感受到检察官、法官的扎实法律功底和为民司法理念。”何荣功教授最后谈到。
“思想理念有碰撞,执法司法才能有进步,本次研讨案例选取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大家交流讨论很充分、很精彩,体现了过硬的专业功底和业务素质,也展示出追求公平正义的较真态度,何教授的精彩点评也为我们提升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能力指明了方向”,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礼奎表示,市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青年干警培育工作,希望通过举办有针对性的案例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水平。
下一步,襄阳检察机关将持续丰富青年干警培育形式,增强教育培训实战化实效化,通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举办“隆中检音”大讲堂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不断自我加压,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ejxw/gddt/202206/t20220621_1734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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