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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硬核措施!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八大行动”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24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暨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荆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典型案例,介绍了《荆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工作指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相关案件情况及主要做法。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主持发布会。

  

  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俊镠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走深走实、取得更大成效,根据省院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荆州检察工作实际,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效,为荆州冲刺三千亿、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行动。

  认真落实市委“十问十帮”活动要求,加强与企业互动沟通,坚持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走访,注重听取中小微企业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司法诉求,找准检察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完善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单位组织的紧密联系,定期收集信息、通报工作,跟进优化调整工作方式与重点。

  开展惠企改革攻坚行动。

  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充分用好合规考察与检察建议两种模式,切实发挥制度效能,积极培育有代表性的案件,实现对企业的依法全面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三检合一”试点工作,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站,围绕打击制售假冒农业制品产品、白酒等侵权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

  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行动。

  围绕执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法律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着重纠正涉企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问题,坚决防止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对涉企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财产刑执行不当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快速办理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监督案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防止企业因案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违,促进涉市场主体案件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开展典型案例选树行动。

  增强精品意识,打磨具有典型性、影响性的案例。基层院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主动报告,市院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及时推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例,通过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教育、规范引导作用。同时,运用损害企业权益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

  充分发挥12309窗口作用,全面摸排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情况,结合“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对涉市场主体信访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和集中攻坚,做到逐案分析研判、逐案跟踪督办,应听证尽听证,实现案结事了。对新受理的涉企申诉信访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领导包案等要求,确保将矛盾化解在首访环节。

  开展涉企案件评议评查行动。

  坚持涉企案件“一案一评议”制度,推行涉企案件全面评查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涉企案件实行全覆盖评查“回头看”,重点评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查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充分;看少捕慎诉慎押等理念政策,以及社会调查与风险研判等制度安排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同时,将对正反案例予以通报,加强结果运用。

  开展违纪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中的司法行为实行严格约束和管控,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报”、违反“三个规定”打听过问案情、干预市场主体正常合法经营活动等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开展涉企法治宣讲行动。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丰富新媒体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针对企业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邀请媒体采风,注重对典型案事例的深度挖掘报道,扩大专项工作的影响力。

  发布会上,何山权介绍了《荆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工作指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指出《工作指引》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少捕慎诉慎押”、“能动司法、溯源治理”等基本原则,明确了“首办责任制”、“畅通沟通联络机制”,在各个办案关键节点,通过程序性、制度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同时还明确了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办理涉市场案件中的责任分工,并强调对问题案件责任人员要列入负面清单、严肃追责问责。

  

  市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杨清华发布了3件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分别为监利市院办理郭某某、林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洪湖市院办理徐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县院办理湖北甲典当有限公司、龚某某等人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检察监督案。

  

  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立宪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相关案件情况及主要做法,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座谈调研、信息共享、共同走访等方式,主动建立安全生产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检察一体化的职能优势,加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联动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的溯源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治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法治课等方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规范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人民法治、民主与法制、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荆楚网、荆州日报、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新闻网等中省市在荆媒体,市工商联及部分企业家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市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ejxw/xwfb/202205/t20220505_1725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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