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建新型检律关系,他们开展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个新课题,这方面我们之前涉入不深,缺乏经验,但是今天这个会议很有意义,值得我们好好探讨。”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行政方面的案子,其实当事人是不太清楚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所做的工作,所以我觉得可能还是宣传不够,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在这方面的宣传。”
“律师会见难是大家普遍存在的困扰,特别是现在疫情期间,会见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能帮我们协调一下。”
“检察院为律师提供的服务很好,阅卷、刻盘甚至复印都很方便,但是案件移交法院后没有电子卷宗,在法院审判环节律师阅卷难。建议检察机关提供卷宗延伸服务,允许律师在审判环节凭函来检察机关调取案卷。”
6月1日上午9时,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新型检律关系协调座谈会,会议以“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要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主题,旨在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探索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的畅通渠道。会议邀请了7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潘冰城介绍了本院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及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他指出,目前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中,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与各律师事务所上门沟通频次较低,同时在跟踪监督方面也不到位。因此,这方面的工作迫切地需要律师的积极参与,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增强这方面的交流和协作。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周亚明就该院在保障律师权益中的具体做法做了介绍。202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辩护与代理事项83件,其中主要为律师查询和申请阅卷两项事务,案件信息查询30件,申请阅卷53件。
期间,律师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感受,畅谈执业过程中与检察机关接触的经历和感受,围绕如何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大家提出的看似是‘槽点’的意见建议,其实是极具含金量的原矿石,提炼意见建议的‘含金量’,将‘槽点’转化为案件质效的‘提升点’,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必答题。”该院副检察长张鹏对律师们的意见建议一一作出回应。他表示,该院非常重视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协作,会后将对此次会议认真进行总结梳理,针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并拿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座谈会由控告申诉部门牵头,专职检委会委员唐建文主持。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ejxw/gddt/202206/t20220602_173117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45名听证员上线!让检察听证在阳光下运行
- >>下一篇: 王悦:检察院里的“数据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