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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2月)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江武

  

  2013年,在中共安徽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安徽、和谐安徽、法治安徽建设,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转变观念、规范执法、提升能力、增强公信为抓手,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开启了新的发展篇章。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2746人,同比下降9.8%。提起公诉47216人,同比上升8.5%。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61人,同比上升17.5%。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10066件,同比上升36.7%。执法办案总体呈现力度加大、质量提高、健康平稳的良好态势。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省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金融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2799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508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38件。深化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647人。坚决查处生态环保、国土等领域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围绕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高发问题形成专项分析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行业治理,促进生态强省建设。

  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严厉打击利用国企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平等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促进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安徽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网络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9775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达成刑事和解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033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173人,立案侦查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46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112人。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9件。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包案责任制、带案下访巡访制度,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9038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室、检察工作站,参与社会治理、受理群众诉求。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救助刑事被害人2022名。

  三、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惩防一体,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75人,同比上升12.8%;渎职侵权犯罪486人,同比上升35.8%。立案侦查大案127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5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达100%。立案查处行贿犯罪243人,同比上升66.4%。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土地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和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369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611人。

  大力提升侦查能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深化线索评估管理,实现办案重心前移。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对行业性、跨地区重大案件,全省统一管理线索、统一指挥侦查、统一调配人员,提升协同作战能力。省检察院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带领有关市县检察院深挖了一批窝案串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3121件。省检察院与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共同部署涉农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举办讲座1167场次,16.4万名乡村干部接受教育。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推动标本兼治方针落实。

  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安徽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14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479件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35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裁判不当的提出抗诉259件,促进公正审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审查终结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163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 31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6件。依法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民事执行不当建议1471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2430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0 件70人;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督促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人员依法交付监狱执行。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118件次,促进了依法文明监管。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制定落实检察环节防止冤假错案的七条措施, 规范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依法启动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程序22件,先后对269件存在证据瑕疵的案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五、转变执法理念、严格实施“两法”,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树立规范执法理念。开展“两法”学习培训,引导干警树牢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树牢铁案意识,把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生命线,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树牢时效意识,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司法效率。

  完善规范执法机制。制定办案指导意见,明确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强化办案质量预警,开展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案件专项调研,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推行案件集中管理,严格流程管理,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狠抓检务督察,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省检察院对48个市、县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制定督查工作办法,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

  六、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基层基础,促进过硬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注重开门纳谏,坚持立行立改,推出43项整改措施,制定完善61项制度,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意见,整会风、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坚持从严治检,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队伍作风形象进一步好转。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才引进,全省统一招录新进人员425 名。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人才培养选拔,5名干警在全国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员业务竞赛中获奖,10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87名干警被确定为市级院业务尖子,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积极争取省委重视支持,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动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突出问题,基层队伍年龄和专业化结构进一步优化,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一年来有17个集体、26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7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灵璧县检察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

  七、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促进阳光检务建设

  不断创新联络平台。专门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办法,促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探索建立省人大代表约见检察长制度,方便代表直接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在检察门户网站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开通手机联络短信,确保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逐条整改、逐件反馈办理结果。向人大专题报告反贪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省人大决议。积极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四员”参与案件评查和专题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主动推进检务公开。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159名代表、委员观摩职务犯罪庭审,对检察人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拓宽检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适时发布权威信息,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以服务改革发展、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诉讼监督、打造过硬队伍为着力点,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认真落实检察改革工作部署。

  第二,全力深化平安安徽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

  第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确保自身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第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惩防一体化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减少腐败发生。

  第五,全面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队伍管理。以大规模教育培训为载体,实施人才强检工程,提升队伍素质。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开展创建特色品牌活动,筑牢执法办案一线平台。

  第六,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网络舆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拓展监督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提升监督实效。深化检务公开,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凝聚检察发展正效应。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gzbg/201402/t20140218_1324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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