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案件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案件
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杨颖婵
通过学习信长星书记代表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向大会所做的报告,我深刻感受到省委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视,深感未来5年,青海省在生态保护上将更加重视,也会做更多的工作去保护生态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也应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信长星书记在报告中提到,将“举全省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在全国大局中“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明确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五项重大任务,明确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高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将建设产业“四地”作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行动路径,为青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
保护好青海的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三江源检察院管辖全省境内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承担着重要法治作用。
作为三江源检察院的一员,我们首先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新高地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作出“保护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青海要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的殷切嘱托。其次要立足青海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安全”战略定实际,结合三江源检察院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助力青海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圆满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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