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智慧上线”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您好,王警官,刘某某盗窃案已接收成功!”这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成功受理的第一案,也是内蒙古检察机关成功受理的首例案件。
之前,我们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要将嫌疑人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以纸质卷宗形式送达检察院,文书制作、卷宗制作不规范还需要重新返工再次移送,整个过程耗时费力。如今,通过办案平台,民警与检察官的联系从线下走向线上,办案更加高效省力。
6月20日,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先行试点。此前,内蒙古政法系统各办案部门均使用各自平台,互通难度大。现在通过政法协同平台,所有案卷、法律文书一次录入、多次利用,检察环节原有的电子卷宗制作端口前移到了公安机关,实现了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及时、快速网上流转,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案件流转慢等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步、让人少走路,使检察机关工作效能取得了质的飞跃。办案平台还可以进行信息实时反馈、办理期限及时提醒、责任主体溯源,保证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督,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是“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先行试点单位之一。6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区试点单位培训会议,帮助试点院刑检、案管、技术等部门干警熟练掌握平台权限配置、流转程序、实操步骤。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带队调研指导,充分了解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受理案件的流转及办理情况,确保大数据平台运行稳定顺畅。
截至6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四区检察院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上共流转审查逮捕案件22件,审查起诉案件5件。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6/t20220629_3728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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