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 马国春:所有努力 只为年少的梦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经常在想,如果现实已经给涉案未成年人关闭了一扇窗,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我们能不能给他们开启另外一扇窗。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认定事实、审查证据,从纷繁复杂的事实和证据当中,按照法律构成要件去提炼和归纳案件事实,是我们的基本素质。但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不以案件定罪量刑为最终目标,而是要探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他们重回正常轨道,以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马国春现任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均严把案件质量关,从未出现过一起错捕、错诉、发回重审、撤回起诉及判无罪的案件。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全国法治进校园先进个人、自治区未成年人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全区未成年人业务能手、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兴庆区检察院微党课比赛第一名,多次获优秀公务员称号,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工作中,马国春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通过学习研究和消化吸收,潜移默化地逐步提高着自己在认定事实、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和释法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力求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达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马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是马国春办理的众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中的一起案件,在对该案的被告人进行严惩的同时,其积极向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进行全面整顿,随后又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检察建议制作的刚性,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辖区进行严格的整顿,责令停业整顿娱乐会所1所,关停1所,发出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2份,相关会所及辖区内的类似场所全部关闭,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最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20案例之一,并同时入选宁夏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成为全区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件典型案例之一 。
马国春同志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积极与多部门协作,对未成年人积极开展观护帮教、法治教育及亲职教育等临界预防工作,开创了一次谈心对话、一次亲子活动、一次家庭教育培训等为内容的“三个一”亲职教育,并将亲职教育运用到临界预防中。以所办案件为依托,以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为精准帮教点,开创承办检察官指导、司法社工具体帮教、监护人监管教育的“1+1+1”工作模式,实现检察机关与专业社会组织的链接,以实现“司法的归司法、社会的归社会”,从而全面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经马国春挽救,仅2020年一年,重返学校参加高考,并顺利考上大学的就有7名孩子。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0-14岁人口约有2.5亿人。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作为一名未检人,作为全区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马国春积极从事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以三年时间为例,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次,覆盖学校100多所,覆盖师生家长累计达20000人次。每一堂法治课,必须有心、有情、有温度。为讲好一堂法治课,马国春常常是白天忙于工作,加完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再把孩子收拾好,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所以,写讲稿以及备课,她只有每天凌晨4点起床。一堂课很简单,但如何让孩子们在有限的45分钟时间学到知识,也是她每堂课必须要做到的。每一堂法治课,马国春都要仔细斟酌手中办理的案件,给孩子们进行释法分析,做到案件贴切、生动、效果良好。宣讲的形式上,讲究生动、活泼。面对性侵害案件频发情况,她开启了宁夏首启法治进校园预防性侵害的第一课。这堂课至今让马国春记忆犹新。在开始讲课之前,学校老师问她今天讲什么课。我告诉他,讲预防性侵害的课,这位老师用审视怪物的眼神用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我,“您讲这个,孩子能听懂吗?”马国春回答“这要看我怎么讲,讲什么”。每次讲预防性侵害的课程,马国春都要求学校,必须邀请家长和老师在场。
在疫情常态化的形式下,马国春积极创新普法形式,不断进行信息化平台创新、开辟法治教育新路径,结合手中所办的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编制拍摄微电影教育片,利用流动法治课堂、空中课堂、微信、微博、微课堂等方式打造法治进校园升级版,开辟法治教育新路径。其主演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电影《最亮的星》,参与了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微电影的评选。同时,其还在银川新闻综合广播AM801频道的法治时空节目做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宣传。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DWJS/2022/01/29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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