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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莫名当老板还成了“老赖”,检察监督还他清白

发布时间:2022-07-06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老赖’的帽子终于摘掉了,我的生活也恢复正常了。”近日,许某来到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告诉检察官自己的近况。被摘掉“老赖”帽子的他,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许某系广东省中山市某事业单位的干部。2021年11月,许某发现自己买不了高铁车票,经查询得知,自己无端成了邵阳某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因此被牵扯进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于2020年6月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成了“老赖”。

  了解情况后,许某第一时间驾车返回老家邵阳,很快发现是他人用自己丢失的身份证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表示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关证明,而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未予立案,表示需公安机关查实后才能撤销登记。几经折腾,许某来到双清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审阅资料后,认为许某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该煤业公司登记时使用的证件是许某2011年挂失的身份证。且许某的护照使用记录证明,该公司登记注册时,许某在境外。

  双清区检察院遂启动监督程序,但办案过程并不顺利。该煤业公司在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后,于2019年被划归至区局管理,但公司设立登记原始档案仍留在市局。承办检察官多次向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情况,最终获得支持,调取了原始档案,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档案中的笔迹进行鉴定,确定档案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签字、股东签名均不是许某所写。

  今年2月25日,双清区检察院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进行立案调查,于4月7日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近日,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许某的限制消费措施。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rdjj/mtlx/202207/1544619173957599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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