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江西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06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江西建设
为民服务践初心,一枝一叶总关情。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铺开以来,江西省第八检察部牢固树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形成了江西检察公益诉讼的特色品牌。2021年,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位列全国第三,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数量位列全国第五。先后1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4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荣获2021年度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做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忠诚“守护者”
坚持党建业务融合,教育引导本部门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肩负起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职责,依法能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护航美丽江西建设。围绕服务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先后部署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守护鄱阳湖”、“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好江西绿色发展的“家底”。2021年以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26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17处、面积3万余亩,整治污染企业460家,索赔环境损害修复等费用1040万余元。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聚焦校园周边、养老机构、超市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药品安全等,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183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1件,督促查处、销毁假冒伪劣食品770余千克,价值13.8万余元。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导南昌、萍乡、吉安市等地检察院针对违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建议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助力安全生产。全省聚焦瓶装液化气违规充装销售、加油站扫码支付、窨井盖残缺破损等问题开展监督。贵溪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危险化学品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关爱弱势群体出行安全。联合省残联部署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清除盲道障碍物92处,增设和完善无障碍停车位、卫生间、电梯等设施575处。用心履职保护红色资源。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案件2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5件,推动保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436处。
做实体制机制建设的“总抓手”
传承红色基因,树牢求真务实作风,深入了解基层所思所急所需所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破解公益诉讼问题难题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积极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指导吉安市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建立山林补植、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基地16个,完成154起生态修复案件执行。二是优化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推动省河长办向省检察院全面开放河湖地理信息管理平台、与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被高检院作为经验转发;与省司法厅签订检察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意见,推动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构由原来的1家增加至17家。三是推动与法院形成共识。加强与省法院沟通协作,指导办理浮梁跨省倾倒危险废液、金溪古村落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等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江西特色”;指导办理的“上饶市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三人故意损毁三清山巨蟒峰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
画好公益保护合力的“同心圆”
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推动构建多方协同监督格局,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向省委报告“守护鄱阳湖”专项监督活动情况,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密切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尊重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是公益保护第一顺位人的定位,运用磋商、听证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6件,占立案总数的35.5%;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推动99%以上案件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注重借助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建立由专家学者、律师、法官、有法律背景人员组成的100余人专家库;开展公益诉讼观察员试点,聘用107名公益诉讼观察员,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案件线索和监督支持。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密切与统战部门、民主党派组织和志愿者的联系配合,积极探索融合公益诉讼与民主监督的服务社会新路径,为我省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强动能”。(文/ 第八检察部)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qmcyzd/jgdj/202207/t20220704_37354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南铁分院:“七个一”系列党建活动庆“七·一”
- >>下一篇: 笔墨话"清风" "廉韵"润心田
最新推荐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